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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戶流程中,買賣雙方需繳交費用

買賣簽約時,雙方各需支付簽約費1,000元給予代書,此外,尚有以下各費用、稅金等:

過戶流程中,買賣雙方需繳交費用

A.賣方

1.土地增值稅:一般稅率有 20%、30%、40%(依條件計之);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%

2.交屋日前房屋稅:依交屋日,按比例分算(課稅期間7/1至次年6/30)(開徵日期5/1至5/31)

3.交屋日前地價稅依交屋日,按比例分算 (課稅期間1/1至12/31)(開徵日期11/1至11/30)

4.交屋日前水、電、瓦斯、管理費等交屋日為分界點,買賣雙方再按比例分擔,一般交屋日前費用由賣方負擔,交屋日後費用由買方負擔

5.代書費:抵押權塗銷代書費(註1)、簽約手續費、實價登錄代書費
註1:塗銷登記單次單棟2000元,土地每增加一筆加收1/4,建物亦同

6.財產交易所得稅(舊制)/房地合一稅(新制):
簡易分類區分兩種,依交易標的取得日判斷

| 6-1 財產交易所得稅:  
出售建物係採核實認定,依實際售屋收入扣除相關費用予以計算,於次年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併申報。
| 6-2 房地合一稅2.0 (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): 
出售土地與建物合併計價,採分離課稅,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。
*自110年7月1日起,無論是個人或營利事業,凡是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,都適用房地合一稅2.0!

7.到期工程受益費(少數案件有)

B.買方

1.契稅 :買賣之稅率:核定契價X6%(評定現值)

2.印花稅:按土地、建物契稅價格核課1/1000印花稅

3.地政登記規費 (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費) 
買賣登記費1/1000(申報地價及核定契價)
設定登記費1/1000(權利價值)
謄本費、書狀費、閱覽費

4.代書費
買賣代書費(註2)、抵押權設定代書費(註3)、簽約手續費、實價登錄代書費
註2:買賣代書費(產權移轉登記)單次單棟14,000元,每增加一筆,土地加收1000元,建物則為加收2000元。
註3:抵押權設定登記單次單棟4,000元,每增加一筆,土地加收1/4,建物亦同。

5.銀行貸款/查詢費:無自用住宅查詢、票據查詢

6.房屋住宅險及地震險保費:
保險金額年限由貸款銀行核定(年限均為一年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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